九、记者类车牌
八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十条禁令微博、关于贯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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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
附:“十条禁令”
一、
三、结合6月1日实施的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“十条禁令”。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并内部通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只供读者交流和学习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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